各院(部)、中心:
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、省公安厅、省综治办《关于开展高等学校“平安校园”创建考评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推动我校“平安校园”常态化建设工作,营造安全、稳定、文明、健康的校园环境,根据《西安培华学院创建“平安校园”活动实施方案》,经学校研究,决定成立“创建省级平安校园组织机构”。机构和人员组成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(一)成立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姜 波
副组长:王拴才 周庆华 徐国富
组 员:陈胜秋 刘越莲 姚文静 于国亮 姜 涛
秦海峰,各院(部)、中心负责人
(二)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稳定办
主 任:徐国富
副主任:赵维仪(负责评建总体工作)
杨 斌(负责安全保卫与评建资料管理)
李新辉(负责党建及思想政治教育)
李 健(负责综合协调与督办)
徐 莹(负责学生管理与教育)
秘 书:雷 婧(办公室秘书)
(三)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组,分别为:
1.综合协调组
组 长:李 健
成 员:赵维仪 陈 玲 刘 伟 王 翠
2.安全保卫组
组 长:杨 斌
成 员:寇晓鹏 雷 婧 任志军
3.校园稳定组
组 长:徐 莹
成 员:各二级学院负责人、党总支书记
4.环境治理组
组 长:赵维仪
成 员:于少平 邓 斌 曹保荣 田 红 张井泉
5.文化宣传组
组长:李新辉
成员:柳 雨 王 翠 杨志勇
二、工作要求
(一)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,各工作组小组要有大局意识、责任意识,切实加强沟通协调、协同推进整体工作。
(二)各工作小组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,切实做到“落实责任、落实计划、落实人员、落实督查”,要在创建效果上讲求实效。
(三)各工作小组组长负责本指标体系创建工作成果材料的审查和验收(含2014、2015、2016年的创建材料),做到严格审查,文本规范、符合要求,所报送材料内容要求为宋体4号字,1.5倍行距,一级标题为宋体加粗小二号字,二级标题为宋体4号加粗。
(四)全校各单位于10月24日17点前将成果材料报送至后勤服务保障中心安保组,联系人:雷婧。
西安培华学院
2016年4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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